关于上海于翼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执行事务合伙人(委派代表)重大事项变更告知书

尊敬的投资人:

       上海于翼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本企业”)根据内部议事规则,对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(委派代表)进行变更,现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(委派代表)由张熙变更为马红。

        上述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,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5月20日核发最新的营业执照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,本企业特此向各位投资者披露上述变更情况。

 

上海于翼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
2020年5月21日

 

发布日期:2020年5月21日